根据《泸州市市属国有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(试行)》和《总部采购管理办法(修订版)》相关规定,泸天化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聘关于收购成都某房产租赁公司100%股权财务和税务尽调机构。经评审小组资格审查、比选谈判、二次报价、综合评分审查、编制评审报告和公司领导审定,按照综合得分高低确定中选人的规则,确定信永中和(成都)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第一候选人、中汇智谷(四川)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第二候选人、四川国融嘉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第三候选人。
特此公示。
泸天化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
2025年7月28日
